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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投資者 (PI) 指南

什麼是專業投資者 (PI)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專業投資者包括

  • 機構專業投資者
  • 法團專業投資者
  • 個人專業投資者

機構專業投資者是指

  • 《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 1 第 1 部第 1 條「專業投資者」定義中的第(a)至(i)所指的人士
  • 如認可交易所、認可結算所、中介人、認可財務機構、獲授權的保險人、認可的集體投資計劃、註冊的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政府等。

法團專業投資者是指

  • 《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第 4、6 及 7 條所指的信託法團、法團或合夥。

個人專業投資者是指

  • 《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第 5 條所指的個人

發起專業投資者認證需要哪些材料?

資產證明文件

  • 包括

現金、銀行存款、股票、基金、債券、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期貨戶口現金部分

  • 不包括

房地產證明、期貨、私人公司股票、MPF、 ORSO、保險合約 (保單)。

機構專業投資者不需要提交資產證明文件

法團專業投資者

  • 信託法團需要持有港幣 40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總資產;
  • 法團或合夥需要持有港幣 8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投資組合, 或港幣 4000 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總資產。

個人專業投資者

  • 港幣 800 萬 (或等值外幣) 以上的投資組合

戶口擁有人多於一人時

  • 如客戶的資產證明為聯名戶口資產,沒有額外證明下,按比例來計算,比如 2 個人的聯名戶口,計算份額為 50%。
  • 聯名戶口的聯繫者需為父母,配偶和子女 (須提交證明)。

憑證文件類型

  • 銀行結單 / 證券結單 / 信託證明 / 資產證明

憑證需包含

  • 發出機構、本人姓名
  • 總值超過 800 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資產 (註明幣種)。

憑證有效性

  1. 一年內的發出日期
  2. 如提交多份憑證,則所有憑證的相差日期必須在 1 個月內。
  3. 發出者
  • 由保管人發出的帳戶結單或證明書
  • 由核數師或會計師發出的證明書
  • 由或代表該信託法團 (不論是代表其本身或就其擔任信託人的任何信託)、個人、法團或合夥呈交的公開檔案。

專業投資者認證

前往長橋 App「市場」-「基金」-「專業投資者 (PI)」進行認證。

專業投資者風險披露

在閣下被認證為個人專業投資者之前,需要清楚了解其風險及後果,尤其是長橋獲豁免履行相關法規的某些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義務:

1、成功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之後,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可以為閣下提供更多的投資產品。但該類投資產品有可能末經香港證監會認可及不受香港證監會規管,因此閣下投資該類產品會帶有一定的風險。建議閣下在申請前先咨詢獨立第三方的專業意見。

2、在閣下成為專業投資者之後,閣下確認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可豁免履行以下義務:

  1. 提供有關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雇員及其他代表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行事人的身份和受雇狀況的資料。
  2. 向閣下確認有關該宗交易的重點。
  3. 向閣下提供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規定的關於納斯達克一美國證券交易所試驗計劃的數據文件。
  4. 根據《證券及期貨(成交單據、戶口結單及收據)規則》的要求向您提供任何成交單據、戶口結單或收據。請註意,並非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將停止向閣下履行以上義務,但是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有權豁免履行。

3、閣下若發現己不再符合專業投資者資格,必須立刻告知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閣下亦有權可隨時通知長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取消專業投資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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